华孚前锋: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讼师事务所对于华孚前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鼓励大会之法律见解书骨子摘记
(原标题: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讼师事务所对于华孚前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鼓励大会之法律见解书)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讼师事务所对于华孚前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鼓励大会之法律见解书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讼师事务所接管华孚前锋股份有限公司委用,指派讼师林佳颖、侯倩茹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鼓励大会,并凭证相干法律律例和《公司次序》出具法律见解。
一、本次鼓励大会的召集、召开才调 (一)本次鼓励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发扬全文的议案》《对于募投名堂宽限的议案》《对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对于建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鼓励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华孚前锋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鼓励大会的告知》。
(二)本次鼓励大会的召开 本次鼓励大会网络投票工夫为2024年11月15日。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召开。
二、对于本次鼓励大会出席东谈主员的资历 罢休2024年11月12日下昼往来实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背负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合座鼓励均有权出席本次鼓励大会。出席本次鼓励大会现场会议的鼓励共4名,代表股份714,508,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2.0131%。通过网络投票的鼓励295东谈主,代表股份21,224,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2480%。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鼓励大会的鼓励共299名,代表股份735,733,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3.2611%。
三、对于本次鼓励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鼓励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对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
四、对于本次鼓励大会的表决才息争表决成果 经兼并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成果和网络投票的有用表决成果,议案获通过。具体表决成果如下: 1、审议《对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首肯733,676,648股,占出席本次鼓励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7204%;反对1,911,800股,占出席本次鼓励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2599%;弃权145,100股,占出席本次鼓励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197%。其中,中小鼓励首肯20,988,886股,占出席本次鼓励会中小鼓励有用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1.0747%;反对1,911,800股,占出席本次鼓励会中小鼓励有用表决权股份总额的8.2957%;弃权145,100股,占出席本次鼓励会中小鼓励有用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6296%。
五、论断见解 综上,本所讼师以为,公司本次临时鼓励大会召集和召开才调、出席会议东谈主员主体资历、会议表决才调、表决成果以及造成的会议有运筹帷幄均相宜《公功令》等法律、律例、程序性文献以及《公司次序》的相干次序,正当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