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兴纳贿案一审宣判 死缓并充公一谈财产
发布日期:2024-11-12 23:47 点击次数:104
2024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对广东省东谈主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纳贿及诳骗影响力纳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处陈继兴死刑,展期二年实行,打劫政事权利毕生,并充公个东谈主一谈财产;同期以诳骗影响力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二十万元。最终决定实行死刑,展期二年实行,打劫政事权利毕生,并充公个东谈主一谈财产。对其罪人所得财物及孳息照章给以追缴,上缴国库,不及部分不息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间,陈继兴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文书、广东省东谈主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时辰,为酌量单元和个东谈主在房地产花式建立、纠纷解决、地皮转让等方面提供匡助,作歹接受酌量东谈主员给予的财物联想折合东谈主民币2.78亿余元。2019年至2022年,陈继兴退休后,诳骗其原权利或地位酿成的便利条目,通过其他国度职责主谈主员的动作,为酌量单元在贷款审批、花式鼓吹、补贴讲演、地皮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方正利益,并作歹接受酌量东谈主员给予的财物联想折合东谈主民币115万余元。
桂林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以为,陈继兴的动作组成纳贿罪和诳骗影响力纳贿罪。鉴于其到案后确乎供述了一谈罪人事实,主动交接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捏的大部分纳贿罪人事实和诳骗影响力纳贿事实,且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痕迹并查证属实,具有建功融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因此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